现代文明虽然发展得很快,但在农村,父母包办婚姻的情形仍然存在,这不仅给当事人的家庭增加了一定的经济负担,而且也给社会带来不安定因素。3月14日,一男青年与一女青年登记结婚15天后,便到枞阳县法院义津法庭离婚,其原因是婚姻由父母包办的。
出生于1989年的邹同与生于1991年小梅都是枞阳县钱桥镇人,两人都一直在外地打工。去年底回家过春节,小梅的父母得知女儿在外打工时与一外地青年谈起了恋爱,心里顿时不快,于是规劝女儿放弃这段感情,在家门口找一个如意郎君,这样既对对方知根知底,将来大小家庭之间也可相互照应。小梅拗不过父母,只好答应。
在媒人的撮合下,小梅于今年1月下旬认识了邻村的邹同,在父母的催促下,小梅与仅认识一月的邹同于2月27日办理了结婚登记。邹同为结婚付给女方家彩礼钱4.3万元。
春节一过,小梅与其他人一样,又一次加入到打工大军之中,而且与邹同到了不同城市干活,由于旧情难忘,小梅又去找她的前男女,邹同得知后甚是不高兴,其父母便与小梅的父母理论,后经过协商,双方认为两人之间这样的婚姻不靠谱,不如趁早“一刀两断”。3月14日下午,邹同与小梅一起到法院,协议解除了婚姻关系,小梅一次性退还邹同给付的彩礼4.3万元。(文中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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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正春 周国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