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有组织的团伙作案,1个月疯狂实施盗窃4起。3月29日,怀宁县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犯罪,依法将犯罪嫌疑人韩某、查某批准逮捕。
2012年9月,犯罪嫌疑人韩某伙同查某驾驶摩托车窜至怀宁县月山镇、铜陵市郊区及我市大龙山镇等地入室盗窃。在1个月内,两人利用被害人晚上睡觉之时,一人望风,一人攀爬钻窗入户盗窃,疯狂盗窃4起。经过大量的勘察取证,侦查人员发现系列案件作案手法相同,属同一伙人所为,并最终锁定犯罪嫌疑人韩某、查某。
2013年3月4日,犯罪嫌疑人韩某在其母亲的陪同下来到怀宁县公安局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了他及同伙查某的犯罪事实。同日,查某被广西省凌云公安局捉获,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作者:周小友 周国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