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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实施半年我市企业减负4416万元

 我市“营改增”实施半年以来,试点纳税人整体税收负担明显减轻,试点纳税人数量显著增加。市国税局统计,截至3月底,与原实行营业税税制相比,纳入试点范围的2781户纳税人共缴纳税款5176万元,整体减税4416万元。
        “营改增”后,纳税人数量较试点之初增加了1402户,新成立的试点纳税人395户,增幅14.5%,比非试点纳税人增幅高了近10个百分点。其中,内部因“营改增”业务而分立以及外省来本市投资新注册成立的有12户。
        消除了重复征税,“营改增”让大部分纳税人及其下游企业都享受到“减税红利”,企业税收负担明显下降。“营改增”后,现代服务业小规模纳税人直接减税40%,交通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年税负下降3%。据统计,全市2566户小规模纳税人直接减税878万元。仅试点一般纳税人中交通运输业税负有所上升,但也由财政扶持给予补助,截至3月初,财政共补贴628万元。目前,从运行情况来看,税负上升户占总户数比例呈逐月下降趋势,由试点初的31.52%下降到22.27%。
         试点以来,小规模纳税人在减负的同时,到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供下游企业抵扣755万元,减轻了整个产业链负担。全市因“营改增”试点新增抵扣税额共3695万元,而全市一般纳税人因购进固定资产抵扣进项税额就达1123万元。
作者:李宏 查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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