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物价局4月9日起组织力量加大对市区药房、超市等经营单位的巡查和检查力度,一药房因为擅自将“板蓝根颗粒”提价而受到查处。
4月11日,安庆市物价局派出检查组,对市区部分药房相关药品价格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中发现某家药房在销售吉林通化万通产“板蓝根颗粒”(10g×20袋)时超过了政府规定的最高零售价。“板蓝根颗粒”属政府指导价药品,目前市场上10g×20袋规格的最高零售价为每包10.8元,而该药房按每包15元进行销售,违反了相关规定。在检查人员指出错误后,该药房立即纠正了上述价格违法行为,市物价局将根据有关规定依法对其进行处理。
作者:丁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