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曾引起法律界争议的中国包装装潢第一大案加多宝广药红罐官司进入了倒计时阶段。4月15日,加多宝与广药就红罐纠纷交换了证据,并于4月22日正式开庭,而历时近一年的红罐官司将进入最后审判。
对此,相关法律专家议论纷纷,北京大学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国际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郑胜利,北京务实知识产权中心主任、北京高级人民法院原知识产权庭副庭长程永顺,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国家商标局原副局长曹中强等30多位业界著名专家联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指出红罐属于加多宝。并表示,加多宝生产的凉茶才是知名商品,而其自行设计并注册的红罐包装、装潢受法律保护,广药私自使用红罐已经构成了不正当竞争。
事实上,早在1995年3月28日双方签订第一份商标许可合同前的1992年,加多宝就设计了长方形的大红色纸盒包装,时至1995年,加多宝又设计了以红黄两色为主色调的金属易拉罐王老吉凉茶包装,还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并于1997年获得授权。
众所周知,在加多宝和广药合作期间,加多宝利用自己设计的红色罐装的包装装潢,配合王老吉商标,在市场上投入了巨额的宣传广告费用,使王老吉的价值不断攀升,同时其特有的红罐包装装潢也在消费者中深入人心,成为其经营王老吉凉茶时最鲜明的商业标记之一。
舆论认为,红罐由加多宝设计是诉讼双方都承认的事实,而红罐凉茶更是加多宝集17年之力将其光大,并连续第六年蝉联“中国饮料第一罐”,让红罐凉茶在市场表现上力压全球饮料巨头可口可乐,而缔造这一市场奇迹的是加多宝而非持有王老吉商标的广药集团。
“谁付出了劳动,谁就应该取得相关的权益,”北京大学国际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郑胜利认为,“红色的包装装潢权实际上在合同中已有约定,因为双方已经约定不能使用对方的颜色,而红色易拉罐是加多宝设计并做了大量投入的一个很重要的包装装潢,那么这个权益显然应该归属加多宝。”陈安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