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4月15日从安庆市社保局获悉,根据4月9日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抓紧落实2011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文件要求,凡2012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含退职,下同)人员,列入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范围。调整时间从2013年1月1日起执行。参照机关同类人员办法调整基本养老金的企业离休人员和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不列入调整范围。
今年的基本养老金调整标准为: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90元;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工龄)每满一年每月另增加2元,累计缴费年限尾数不足一年的按一年发给;对于高龄和高职企退人员,另行增加养老金。高龄方面,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到达70周岁的,每人每月另增加基本养老金标准补齐到80元;到达75周岁的,每人每月补齐到100元;到达80周岁的,每人每月补齐到150元;到达85周岁的,每人每月补齐到200元。高职方面,退休前获得正高专业技术职称或按照《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退休问题的补充规定》享受全薪退休的人员,2000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每人每月另增加基本养老金280元;2001年1月1日后退休的,每人每月另增加200元;退休前获得副高专业技术职称或国家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2000年12月3l日前退休的,每人每月另增加200元;2001年1月1日后退休的,每人每月另增加l20元。对于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军转干部,将继续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予以倾斜,确保其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当地企退人员平均水平。
目前,我市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已全面启动,市社保局与各级财政、银行密切沟通,积极筹措落实调待资金,畅通发放渠道,确保4月底前将此次调整增加的养老金发放到各企退人员手中。这是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连续第九年调整,市本级涉及8.3万企退人员,预计调资后累计月增发1316.57万元。
作者:刘惠子 何彬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