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新闻网讯:4月24日,记者从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8.1特大恶性抢劫案于4月19日公开宣判,三名被告人一审均被判处死刑。
三名被告人张某、徐谋、赵某均为来自四川的无业90后。2012年8月1日,三名犯罪嫌疑人携带作案工具来到怀宁县洪铺镇,联系被害人出租车司机李某,谎称包车到安庆汽车站。在途中三名被告人抢走李某身上的现金900余元,以及手机和银行卡。在逼问到银行卡密码后将李某残忍杀害。
法院审理认为,三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抢劫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64500余元,均构成抢劫罪,且系共同犯罪,抢劫数额巨大。三人在抢劫犯罪中作用相当,只是分工不同,无主从之分。其抢劫手段残忍,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均应严惩。一审依法判处张某、徐某二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赵某死刑,缓刑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限制减刑。
作者:查予然 刘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