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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鑫良:红罐包装由加多宝一手打造 理归加多宝

加多宝广药红罐之争,步随诉中禁令之后,让凉茶行业更加硝烟弥漫。从加多宝的呼唤公平,到广药增加诉讼请求导致开庭延期至4月15日,让红罐官司充满着太多的未知数。

  记者从官方渠道获悉,加多宝在本月15号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曾出示由30多位权威法学家联名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该意见书的结论为,红罐应属加多宝一方。

  意见书上显示,加多宝广药官司涉及的包装、装潢是加多宝的重要财产,受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并在2003年就被我国司法判决所认定。加多宝所生产的凉茶产品的包装、装潢是加多宝的重要财产,加多宝只是从广药租用了商标,而包装装潢是加多宝最先设计、最先使用,属于加多宝无可争议。

  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陶鑫良教授建议,加多宝依法拥有红罐凉茶特有包装装潢的权益,可以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在竞争法的语境下主张权益。

  与此同时,陶教授特别强调,加多宝公司所生产销售17年的“王老吉凉茶”巨大的品牌商誉的载体并不仅仅限于“王老吉”商标,还应当包括红罐的包装装潢、标贴的外观设计专利等多种知识产权类型。其中的“红罐”凉茶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权益,因其完全是由加多宝方一手创造并且独立推广的,其权益应当依法归属加多宝方。广药集团要求“红罐”凉茶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权益如影随形地跟着“王老吉”注册商标权利一起“返授”给广药集团,没有法律根据支撑,也没有法理依据支持。

  加多宝代理律师对记者透露,加多宝的红罐包装、装潢拥有知名商品包装、装潢资格,早在2003年就已经被法院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予以认定。广东省高级法院在2003年曾对加多宝以王健仪授权配方生产的红罐凉茶包装、装潢进行了认定,认为知名商品特有的装潢是当商品成为知名商品时,在该商品上的装潢即产生一种排他使用的民事权利,该权利与知名商品密不可分,由知名商品的合法经营者享有,并随知名商品经营者的变化可由新的合法经营者即加多宝继续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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