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记者从安庆市财政局得到消息,自2012年10月份我市正式启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简称营改增)试点工作以来,运行平稳有序,有效清理了试点纳税人的欠税,确保发票供给,纳税人生产经营未受到影响。
记者了解到,自去年6月以来,市地税部门如期将营改增纳税人信息移交给国税部门,去年10月1日成功实行税制转换,整个营改增改革平稳有序运行。我市共有2703户纳税人参与试点改革,其中一般纳税人206户、小规模纳税人2497户,交通运输业1472户、部分现代服务业1237户。全市新增试点纳税人1324户,其中新注册成立的试点企业集中在陆路运输、文化创意和鉴证咨询行业,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税改对社会分工、新兴产业发展的促进作用。
自营改增试点改革以来,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在过渡期内除交通运输业自开票、代开票纳税人外,其他营改增的纳税人发票可继续供应并使用至2012年12月31日,确保了营改增纳税人的生产经营不因改革而受到影响。对纳税人要求缴销发票的,及时给予缴销,先后缴销发票2950份,保障了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发票的平稳衔接,同时也解决开虚假发票、骗税等相关问题。
据介绍,营改增试点对我市试点企业及其他纳税人税收产生了较大影响。其中,试点一般纳税人增加税收210万元、试点小规模纳税人减少税收774万元;非试点一般纳税人因营改增试点新增抵扣税额3172万元。截至今年2月底,营改增试点政策共减税3736万元,减税效应显著。
作者:吴静 王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