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上午10时许,桐城市新渡镇村民方某慌慌张张跑到桐城市公安局新渡派出所报警,称自己在取款机上的1000元钱被别人取走了。
经了解,方某在新渡镇农业银行的自动存款机给正在读大学的儿子寄生活费,正在按键操作时接到了一个电话,方某着急通话,误以为存款成功,没来得及检查就离开了。之后,方某和儿子联系,才知道钱没有存进儿子的账户。
民警在稳定方某情绪后,带着方某赶到了事发银行,查看了事发时的监控录像,原来,方某在将钱放进存款机后未按确定键就离开了,被在后面排队的男子将钱拿走了。在民警和银行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民警很快找到了拿钱的男子,取回了属于方某的1000元钱。
作者:汪美玲 王训诚 卢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