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的加多宝广药红罐官司引起了舆论的高度关注,全国各大媒体都作了相关报道,央视也极其罕有地在多档王牌栏目对红罐官司作了专题报道。而酣战一天的红罐官司庭审结束后,广东高院并未当庭作出宣判。
而在社会各界正在密切关注红罐官司的同时,官司当事企业广药集团却被曝出通过攻击性广告、媒体沟通会散发污蔑文章等手段打压并抹黑加多宝,并且有恶意干扰司法审判之嫌,在社会上引起了极大的反响,而广药的行径也受到了相关方的谴责。
广药投硬广抹黑加多宝 违反广告法
一位广药的中层透露,今天写的一篇打压加多宝的软文,因涉嫌攻击对手被媒体拒刊,广药相关部门随即决定以硬广形式在全广东的平面媒体投放,为庭审造势,打击对手加多宝的声誉。
记者求证了广州某都市媒体,该媒体负责人张先生证实了上述人士的说法,并表示确有攻击加多宝的成分,他负责的媒体本来予以了回绝,但经不住广药的软硬并施,被迫答应明早见报。
同时张先生透露,该广告以“三驳”的形式展现,洋洋洒洒上千字,整篇都是在夸大自己,并刻意指责加多宝,
对此,北京海淀区工商局相关人士表示,企业的任何宣传必须要真实。企业如果采用对比式宣传方式,绝对不能与竞品对比,更不能使用结论式导语。广药刊发的广告内容,已涉嫌违反《广告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
令人不解的是,作为老牌上市国企的广药,官司之多在业界也是众所周知的,其对国家相关法律应该很清楚,却在官司开庭之际,通过恶意广告抹黑对手加多宝,其背后的目的不言而喻。
广药蓄意歪曲事实 无视法律
据了解,在广药的上述广告中,就庭审“涉案商品是什么,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是什么;涉案商品特有包装装潢归谁所有;涉案商品特有包装装潢能否与王老吉商标或加多宝公司相分离?”对加多宝进行所谓的驳斥,所有的观点都很主观的完全倒向自己一方。
据公共资料显示,1996年,鸿道集团董事长陈鸿道自行设计,并最先使用红罐包装生产、销售凉茶,在此之前市场上没有红罐凉茶销售。1997年,红罐包装装潢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颁发的外观设计专利证书。17年来,加多宝投入数百亿元,不遗余力打造红罐凉茶,将其从岭南一隅推向全国,缔造红罐凉茶传奇,从2007年至2012年,加多宝生产的红罐凉茶连续6年荣膺“中国饮料第一罐”。毋庸置疑,是加多宝一手将红罐凉茶打造成知名商品,没有加多宝就没有红罐凉茶。
对此,全国顶级法学专家郑胜利、陶鑫良、刘春田、程永顺、李顺德等30多位专家共同签署《法律意见书》,并明确指出“谁创造谁拥有”,红罐属于加多宝。
而在红罐庭审现场,主审法官曾明确提出“谁创造”将成为法庭考量红罐包装装潢归属的重要标准,广药的代理律师曾对此提出异议,遭到法官当场驳回。
记者就此事联系了加多宝,加多宝相关负责人表示,加多宝会通过坚持用法律手段维护红罐权益,并且坚信法院一定能给出公平公正的审理结果。
与此同时,记者就此事求证了广药,而广药方面并未就此事作出正面回应。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就中心经济与法律研究部主任杨鹏,杨主任表示,他全天侯在微博直播上关注了此案,广药输出这样的观点是在蓄意歪曲事实,混淆公众视听,攫取加多宝的红罐包装装潢。而广药的这种行为是恶意干扰司法审判,挑战中国司法权威,并且有失企业伦理和道德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