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记者从安庆市教育局基教科了解到,为切实维护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今年我市成立了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大力度规范招生行为。
根据规定,各校不得擅自招收未经市教育局批准和已被其他中学录取的学生,未经批准的招生不批准学籍,无籍生不享受在籍生的待遇,不得参加所在学校的各类评优,不予拨付违规招生的生均公用经费。除经省批准的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的学校以外,其他学校一律不得以特长生名义招生;招收特长生人数比例不得超过学校当年招生总数的15%。小学一年级班额不超过46人,初中一年级班额不超过50人。学校根据各自的学区招生范围和招生原则组织登记、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须进行公示;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过程、招生结果都必须及时公开。
对于举办重点班、实验班,将考级证书和竞赛成绩作为入学依据,采取入学考试或者测试等形式选拔学生,擅自提前招生、招收无学籍材料学生、利用招生入学违规收费、擅自超计划招生等违规招生行为的,市教育部门将及时核实情况,严肃处理。对公办学校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校长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降级、降职直至撤职处分;对其中招收特长生的学校将核减特长生招收计划,直至取消特长生招收资格;对民办学校,一经发现将依法纠正,拒不改正的,取消当年招生资格,当年年审定为不合格,并减少次年招生计划,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
作者:方敏 张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