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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生各项资助资金9月15日前发放到位

  为精准聚焦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实现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建档立卡家庭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安庆新闻网、安庆晚报记者8月22日获悉,市教体局和市扶贫办联合发布通知,要求各地各校务必于9月15日前,将2017年秋季学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各项资助资金全部发放到学生手中。

  老生资助资金应9月1日前发放到位

  按照《安庆市2017年秋季学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发放工作实施方案》,针对老生,各级各类学校(园)对继续在原校就读的建档立卡家庭学生,直接给予相应学段资助。各项资助资金应按照文件规定的发放程序于9月1日前发放到学生手中。

  新生方面,各级各类学校(园)应在新生报到时广泛宣传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资助政策,并逐人核对相关信息。对建档立卡家庭的新生,9月10日前开学的学校,必须于9月15日前将资助资金发放到学生手中;9月10日后开学的学校,必须于新生报到后5个工作日内将资助资金发放到学生手中。

  因特殊原因不在确定范围之内,经学生提出申请并提供县级扶贫部门开具的“建档立卡”证明后,学校(园)应在5个工作日内按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资助政策规定给予相应资助。对于现行资助政策以外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县(市、区)可采取政策外“补丁”的方式,自行落实资助工作。

  符合免学费的学生不可先收费再退钱

  方案明确提出,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资助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各级各类学校校长(园长)是第一责任人,要对报送的信息精准性负责,确保不漏一人,确保各项资助资金按时发放到位。学校做到校包村,教师包户,包户教师要深入贫困户家中,详细了解家庭需求,宣传教育扶贫政策,帮助贫困户申请助学贷款、贫困生申请助学金等资助项目。

  各校要精准确定本校建档立卡家庭学生,精准实施各项资助政策,精准发放各项资助资金。建档立卡学生资助标准按《安庆市精准脱贫“全面攻坚”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就学资助实施方案》执行。符合免学费条件的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学生,在入学时直接免除学费,坚决杜绝先收后退。

  教育扶贫学生资助是脱贫攻坚战略重要内容,方案要求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资助工作,切实做到学段全覆盖、标准最高档、对象无遗漏、项目可叠加、结果有记录。

  另据了解,秋季学期的学生资助分两步实施,此次实施的是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资助,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按相应政策实施。

关键词:贫困生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