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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我家助签阴阳合同被罚3万 网签权未被停止

本报讯因为帮助客户签订房产交易阴阳合同,房产中介我爱我家遭遇北京朝阳区房管局行政处罚,罚金3万元。昨天,记者就此联系了我爱我家相关人员,公司对遭遇朝阳区房管局3万元罚款一事进行了确认。目前,朝阳区房管局也对涉案房产停止了网签,但我爱我家经纪公司的网签权利并没有被停止。

  据介绍,此次我爱我家协助签订的阴阳合同发生在去年。去年下半年,郭先生的妻子黄某未经他同意,擅自将朝阳区的一套房产通过我爱我家出售给买房人孙某。后来郭先生把孙某和我爱我家诉讼之朝阳法院。郭先生调查了解到,我爱我家为房屋成交签署了阴阳合同,将291万元的实际房款,在网签时改成了200万元。郭先生随后向房管部门进行了举报。朝阳区房管局接到举报后,调出了相关的卖房合同。调查显示,2012年8月23日所签订的这份买卖合同,是我爱我家通过存量房网上签约系统填写打印并最终完成网上签约,但并未按照房屋实际交易价格为当事人提供网上签约服务,为当事人规避房屋交易税的非法目的,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合同提供了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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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阴阳合同”是二手房交易公开秘密

  通过阴阳合同规避税费几乎是二手房交易中公开的秘密。以一套160万左右的房子为例,将网上签约价格进行调整,如以80万作为网签价,则应税基准也以80万为准,契税、印花税、所得税这些都要少交很多。如果房子未满五年,买房人要交契税和印花税,卖房人要交契税、印花税、营业税、所得税,正常情况160万的房子买卖,买卖双方税费总计约9万元左右,如果按照80万交税,双方总计交税不超过3万元。两者之间的差额就是税收的流失。文/本报记者范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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