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的恋爱换来最终修成正果,却在结婚后的第三个月闹起了离婚,理由竟是该由谁分担多一点的家务事。5月30日,枞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了该起离婚案件。
朱某和王某同是枞阳县汤沟镇人,打小相识的两人从小学就一直同学到高中。2008年两人在高中确立了恋爱关系。高中毕业后虽两人到外地打工,但一直保持联系,感情愈加深厚。2013年春节期间,朱某和王某正式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
朱某与王某都是独生子女,从小被娇生惯养,婚后经常为谁来做家务发生矛盾,婆媳争吵也成了常事。对婚姻和丈夫失望的朱某,在与丈夫王某因为洗被单的事发生争吵后,一纸诉状递上法院,要求与王某离婚。5月30日,法院依法受理该案后,从原告朱某口中得知上述事实,遂电话联系到了被告王某到庭。王某当即要求法官从中调解。
承办法官指责了原告朱某对待婚姻的草率,随后为两人仔细分析了闹矛盾的深层原因,并为两人今后的婚姻经营给出了可行办法。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调解,这对年轻夫妻终于意识到了彼此在婚姻中所应担负的责任,朱某当即写了撤诉申请书。
作者:李金娟 周国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