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家住秀水华庭小区一位居民来电:前两天,我们小区一位刘姓业主将自己的私家车停放在小区停车位上时,被人恶意划伤。事后,该业主要求小区物业公司调取小区监控录像,但物业公司却无法提供。这不仅使得这位业主蒙受了一定的损失,还对小区其他业主们的财产安全带来了一定的隐患。
这位居民告诉记者说:“6月6日早上6时许,小区一位刘姓业主发现其停放在小区停车位上的一辆私家车的车身上多处遭到人为划伤。事后小区物业公司不但不愿负责任,而且也无法提供监控录像。”
“物业公司既然收取了业主的物业管理费和车位费,其就有义务对车辆的安全进行看护,并保证小区内的监控摄像头发挥作用。”这位居民表示,物业公司应该对其无法提供监控而导致业主维权困难负有一定的责任,并同时希望物业公司能够保证小区内的所有摄像头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6月7日上午,记者为此来到了润家物业秀水华庭物业服务处。对此,该服务处的一位姓裘的主任向记者介绍说:“6月6日早晨6时许,那位刘姓业主在晨练时发现其私家车的车身上多处有划伤的痕迹,于是其找到了物业服务处。我们在赶到现场进行查看之后,立即拨打了‘110’报警电话。当时我们就调取了小区监控录像,但由于摄像头夜间的像素较差,且离那位刘姓业主停放的车辆较远,根本无法看清当时的情况。”
“我们当初与小区业主们签订的协议中就明确说明,我们所提供的只是停车场地服务费,并不负责看管义务,所以我们对此没有责任。”裘经理说:“由于我们已购买了公共责任险,为了减轻那名业主的损失,事后我们便向保险公司申请了理赔。目前保险公司已经和那位刘姓业主协商一致,其也表示了认可。”
随后,在裘经理的指引下,记者见到了停车场两侧的两处摄像头。由于那名刘姓业主的车辆处于停车场的中间位置,摄像头很难清晰拍摄到附近的情况。对此,裘经理表示:“我们小区此前安装的摄像头时间比较早,夜间的分辨率以及像素都很差。近几年来,我们对小区的大部分摄像头都进行了更换,但由于停车场内的两处监控并未损坏,我们就一直没有更换。”
对于业主们的担忧,裘经理表示会将这一情况反馈到公司,申请更换红外摄像头,以确保停车场的安全。
最后,记者又联系上了家住该小区20号楼的业主刘先生。刘先生向记者证实,目前保险公司已经就其车辆被划一事进行了理赔。
作者:余菲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