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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上涨 孩子要求增加抚养费

牛肉面价格涨了,包子价格也涨了,人民法院受理的抚养费纠纷案件数量也跟着涨了。随着物价上涨,离婚后抚养孩子的一方感觉压力加大,对方支付的孩子抚养费已不能满足孩子的学习和生活开支,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只能以孩子名义诉至法院,要求增加抚养费,6月8日,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叶某与张某于2011年离婚,约定双方的婚生子文文(化名)随叶某生活,张某按月给付婚生子抚养费300元。随着物价上涨和儿子入学后,叶某感觉经济压力增大,于是要求前夫张某予以增加子女抚养费,却被其拒绝。无奈之下,叶某只得以儿子文文的名义将前夫告上法庭,要求其增加子女抚养费。经法庭主持调解劝说,最终张某表示愿意每月给付抚养费400元。
  主审法官告诉记者,我国《婚姻法》规定了夫妻离婚后,子女的抚养费可以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则由法院判决;无论协议还是判决,都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作者:汪雨情 周国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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