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道是假药,卖出后对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会造成损害,仍然铤而走险。6月8日,安庆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销售假药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陈某。
犯罪嫌疑人陈某系北京一特大销售假药团伙的成员,在担任天津天士力营销集团有限公司桐城区域经理期间,通过网络“医药QQ群”认识了身份不详的张某和王某。为牟取非法利益,陈某从二人处购买了假冒天津天士力制药集团股份公司生产的复方丹参滴丸,由自己及朋友刘某(另案处理)、郭某(另案处理)销往安庆4个县的十几家药房。在4个月时间内,陈某等人共销售假冒的复方丹参滴丸6件,合计3600盒,从中牟利4万余元。
据了解,复方丹参滴丸系处方药,在临床上广泛用于冠心病、心绞痛的预防、治疗和急救,其有效成份是丹参和三七。经鉴定,犯罪嫌疑人陈某销售的复方丹参滴丸根本不含丹参素,系不含指定成分的假药。安庆市检察院依法以涉嫌销售假药罪批准逮捕陈某,并就办案中发现的药品市场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
作者:朱伟 戴李强 周国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