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幼儿园玩耍受伤谁担责?
6月20日,市民杨女士来电:6月4日,我的孩子在幼儿园内转亭上玩耍时,小手不慎被夹伤,后送医院进行手术治疗。让人感到气愤的是,事后幼儿园方认为他们没有任何责任,不愿支付医疗费。
杨女士家住市湖滨路,她的孩子今年才两岁多,在住家附近一所幼儿园上学。杨女士说:“6月4日下午5时许,我到幼儿园去接孩子回家时,不料发生了这次意外。”
“当时,我在幼儿园接到孩子准备离开时,孩子班上的一位老师对我说‘你小孩还有一件衣服放在教室里’。于是,我就把孩子放到地上,到教室拿衣服。后来孩子就到幼儿园内的转亭上玩耍,并随手把转亭的铁门一关,小手正好放在门缝中被夹住了。”杨女士说,孩子手被夹伤后,她立即将其送到了医院。经诊断,孩子的左手拇指指甲脱落、末节指骨骨折,伤势较重,需要手术治疗。
“从我孩子6月4日住院到6月12日出院,总共花了2800多元钱的医疗费,受伤后孩子受了不少苦。”杨女士说,由于孩子是在幼儿园里意外受伤的,医保无法报销医疗费,目前这些费用全由其自家承担。为此,她曾到幼儿园进行交涉,希望幼儿园方能承担部分医疗费,但遭到拒绝。
杨女士告诉记者说,她的孩子是在幼儿园内受的伤,并且发生意外时有幼儿园的其他老师在场,幼儿园应当为此承担部分责任。
6月20日,记者陪同杨女士来到这所幼儿园。对于6月4日发生意外一事,杨女士孩子班上一位老师告诉记者说,6月4日下午,杨女士来接孩子时,是其亲手将孩子交给了杨女士。“当时我已把孩子交到他母亲手上,从这一刻起,孩子母亲就是孩子的监护人,后来孩子受伤,责任应在孩子母亲。”
对于老师的这一说法,杨女士并不认同。她说,虽然当时她接到孩子,但孩子并没有离开幼儿园,并且孩子是在幼儿园内转亭上受的伤,幼儿园方应为孩子受伤承担一部分责任,最起码要支付一半的医疗费。
当天,经过一番交涉后,幼儿园方最终表示愿与杨女士就此进行协商,并答应共同承担孩子受伤住院的医疗费用。
作者:汪迎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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