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常听到“大男子主义”这一说法,可是女人一旦变成“大女子主义”人们会不会受不了呢?6月25日,枞阳县法院调解的一起离婚案件,就是丈夫忍受不了“强悍”妻子的“大女子主义”。
家住枞阳县白湖乡的小房早些年在外地打工时经人介绍结识了同乡的小琳,两人相识没多久后就登记结婚。婚后两年里,小琳为小房生了两个孩子。在日复一日照料孩子与从事家务中,小琳渐渐地变得暴躁易怒;最让小房不能忍受的是,妻子对自己态度恶劣,稍有不和,便会招来歇斯底里的辱骂。2012年底,小房诉至法院,以婚前缺乏了解、婚后性格不合为由要求离婚,后通过法院调解工作,小房撤回起诉。
有了一次诉讼的经历,小琳的脾气并没有丝毫改变,反而变本加厉,指责小房在外面有女人。再也无法忍受下去的小房在六个月后再次诉至法院请求离婚。法官通过了解,发现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最终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小房与小琳离婚,两个孩子一人抚养一个,小房给付小琳2.8万元经济补偿款。 (本文当事人均系化名)
作者:洪燕 周国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