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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区省示范高中定向招生1876人

6月27日,市教育局公布了2013年安庆市区省级示范高中定向指标分配计划。今年市区共有六所省级示范高中,分别拿出计划内75%的招生指标,依据各初中应届毕业在籍生数、参考人数及办学水平等因素,定向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纳入普高计划内统一分校录取。
 
  记者了解到,与去年相比,今年市区省级示范高中新增安庆九中,另外,今年我市省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解到各初中学校(含民办初中学校)的比例由去年的70%提高到75%。2013年市区省示范高中具体定向指标数分别为:安庆一中435名,安庆二中469名,石化一中262名,安庆七中224名,安庆十中224名,安庆九中262名,总计1876名。
 
  今年定向指标招生对象为各初中正式录取的且在该校完成初中学业的正式在籍生(含进城务工农民子女),以及因父母由于组织上正常工作调动、复退军人安置、外地引进高级人才等其子女随父母由外地转来安庆就读,户口在本市且在市区初中学校就读期满二年及以上的,应由本人提出申请,有关单位出具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经学校审查,报市教育局认定。跨义务教育责任区的择校生及跨校借读生均不得作为定向招生对象。
 
  符合定向招生资格条件的考生,分别由原毕业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统一纳入各省级示范高中计划内录取,先录取各省级示范高中计划内统招生,再接着录取定向指标生。定向指标录取最低分数线为所报考省示范高中计划内统招生录取分数线下50分。如果个别初中因生源不符合录取条件而未完成定向指标,剩余指标数将面向全体考生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补录完成。另外,在录取前,考生毕业学校除了按一般考生提供建档材料外,还需提供定向生的七年级新生录取表以及学校书面推荐意见。
 
  记者了解到,各初中必须对定向推荐并经审核拟录取的名单统一公示三天。公示期间,如发现差错或群众举报,将及时组织核查处理,经查实确有差错或不符合录取资格,则按一定程序告知有关学校和考生本人,并严肃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作者:张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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