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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去奔波之苦 案结事了人和

6月30日,怀宁县法院石牌法庭收到一封来自辽宁省的感谢信。信中写到:“感谢安徽省怀宁县人民法院办事效率高,设身处地为人民着想。石牌法庭用电话通知和邮寄的方式快速审结了我的离婚案件,为我这个身患重病的人省去了奔波劳累之苦,还节省了一笔费用。真是太感谢法院了!”这是怎么回事呢?
 
  写信人张某系辽宁省黑山县人,2000年初,在辽宁省沈阳市务工时,与怀宁县男青年产某相识,双方一见钟情,坠入爱河后不久就步入了婚姻殿堂。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双方由于生活习俗差异较大,夫妻之间矛盾日益恶化。
 
  2010年初,张某返回娘家生活,产某多次前去接迎未果。2013年5月,张某诉诸怀宁县法院,要求与产某离婚。石牌法庭接到该案后,立即通知产某应诉,并征询产某对待婚姻的态度。通过调查,承办法官了解到张某在2010年就患有系统性红斑狼疮,身体健康状况及经济能力较差,产某也基本同意离婚。因男、女双方就婚姻问题没有太大的分歧,承办法官竭力在开庭之前调处该案。在电话里通过几轮沟通和答疑,最终双方达成了离婚协议。
 
  由于离婚协议上需本人签名确认,考虑到张某路途遥远且身患疾病,承办法官通过法院专递将协议书邮寄给张某,让其在协议书上签名后邮回法院,并以此为依据制作了民事调解书,快速稳妥地调结了此案,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
作者:吴卫中 周国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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