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一年后补办结婚登记,婚检时查出丈夫患有乙肝大三阳,为此妻子向法院起诉离婚。7月29日,枞阳县人民法院组织调解了这起离婚案件。
夏某与李某系同村人,2010年经人介绍相识恋爱;次年,两人按农村风俗举行婚礼,但因当时双方年纪尚小便没有办理结婚证。2012年2月,夏某与李某去枞阳县民政局补办结婚登记,婚检时查出李某患有乙肝大三阳。此后,妻子夏某陪同李某多处治疗,但生病的李某十分敏感,常为治疗的事与夏某发生争吵,现仍未治愈。夏某以李某不好好治疗,无法再在一起共同生活为由,向法院起诉离婚。
法院对该案进行调解,但妻子夏某仍执意离婚。在法官的耐心解释下,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夏某自愿放弃要求李某返还嫁妆,并返还李某“四金”及彩礼款14000元,7月29日均已履行完毕。
作者:周珊珊 周国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