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费返还为何两年多不到位?
8月27日,百圣花苑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杨先生向本报热线反映:我们小区的住户从2011年开始陆续入住,住户每月4元钱的垃圾费一直是随水费代收的。按规定,住户缴纳的垃圾费应部分返还到小区物业公司,可两年多时间过去了,小区物业公司却没有拿到一分钱应返还的垃圾费。
【反映】
两年多时间,一直没有拿到应返还的垃圾费
当天,记者来到位于皖江大道附近的百圣花苑小区,这里共有20多栋居民楼,杨先生就是该小区物业公司的负责人。
杨先生告诉记者,百圣花苑小区的住户从2011年初陆续入住,由于住户们的垃圾费是随水费代收的,所以最早入住住户的垃圾费是从2011年初就开始缴纳,至今已有两年多时间了。
杨先生说,按照我市有关规定,百圣花苑小区住户缴纳的垃圾费中一部分,应由市有关部门拨付到区有关部门,再由区有关部门返还到物业公司。“但奇怪的是,我们物业公司至今没有拿到一分钱应返还的垃圾费。”
另据杨先生介绍,为此,他曾向宜秀区有关部门和大桥街道办事处询问返还他们物业公司垃圾费的事,但均被告知没有见到这笔钱。
【住户】
每月4元钱的垃圾费已随水费代缴
丁发云老人是百圣花苑小区5号楼的住户。她告诉记者,她家是2011年4月份入住百圣花苑小区的,每月4元钱的垃圾费也是从那时开始随水费代缴的。
丁发云说,她家没有保留2011年缴水费的单据,但从其提供的一张2012年11月缴水费的收据上,记者看到其中标有“2个月垃圾费8元”。
吴绍根等几位住户也告诉记者,他们家从2011年入住百圣花苑小区时起,就随水费缴纳每月4元钱的垃圾费。
【发现】
水费收据上的地址不是百圣花苑小区
从丁发云老人提供的这张缴水费的收据上,记者还发现,其地址栏为“菱湖风景区还建点东区5栋”,而不是百圣花苑小区5栋。对此,吴绍根等几位住户告诉记者,百圣花苑小区是菱湖风景区的还建点,这里的住户几乎都是从圣埠村和原氮肥厂拆迁安置过来的,所以现在这里住户户口簿上的住址仍然是宜秀区大桥街道办事处圣埠村,住户们需要办理一些手续,还是到圣埠社居委或大桥街道办事处去办理。
“虽然百圣花苑小区居住的是宜秀区居民,但其实该小区坐落的位置却属于迎江区龙狮桥乡,返还给我们物业公司的垃圾费是不是拨付到迎江区了呢?”杨先生说,他也曾为此询问过迎江区有关部门,但得到的答复同样是没见到这笔钱。
8月27日,记者从迎江区龙狮桥乡民政办了解到,百圣花苑小区坐落的位置确实在迎江区龙狮桥乡。民政办有关工作人员还告诉记者,百圣花苑小区是一个拆迁还建小区,目前仍归宜秀区管。
随后,记者又先后来到宜秀区大桥街道办事处和圣埠社居委,有关工作人员均表示不清楚百圣花苑小区目前到底归哪管,也不知晓该小区垃圾费返还的具体情况。
【有关部门】
核实后将按规定返还
8月27日,记者为此来到安庆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处。据该处一位负责人介绍,按照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城市居民(包括暂住户)垃圾处理费(每户每月1元)与居民生活垃圾卫生费(每户每月3元)一共每户每月4元,由城市供水企业随水费代收。市财政局按季度将居民生活垃圾卫生费核拨到各区财政局,再由各区财政局组织拨付到各社居委和物业公司。
针对杨先生反映的情况,该负责人进行查询后表示,在随水费代收垃圾费的用户地址中,目前确实查不到“百圣花苑小区”的相关信息。再输入“菱湖风景区还建点东区”进行查询,也没有结果。
这位负责人还告诉记者,他们之前没有接到过百圣花苑小区的上述反映,至于该小区垃圾费没有及时返还的原因,可能是该小区用户缴纳水费登记的地址信息有误,也可能是该小区目前入住率不高,住户实际缴纳的垃圾费仍在核实中。“但不管怎样,只要百圣花苑小区住户实际缴纳的垃圾费数额得以核实,应该返还给该小区物业公司的垃圾费就将按规定返还。”
作者:汪迎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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