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团伙作案方式,一人抢夺香烟一人组织接应,短短一个月作案多达9起。9月2日,怀宁县检察院以涉嫌抢夺罪,依法将犯罪嫌疑人汪某提起公诉。
2013年4月,怀宁县腊树、雷埠、江镇等地先后发生多起抢夺商店香烟案件。经过警方缜密侦查,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汪某和陈某(另案处理)。
经查,2013年4月份,犯罪嫌疑人汪某伙同陈某驾驶摩托车窜至该县雷埠乡一路边商店旁,由陈某进入商店假装购买香烟趁机抢走,汪某在屋外负责望风并做接应工作。抢夺得手后,二人使用相同方法在短短一个月内疯狂抢夺9起。经核实,犯罪嫌疑人汪某抢夺香烟共价值人民币2479元,其行为已涉嫌抢夺罪,故依法提起诉讼。
作者:周小友 何朋 周国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