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赌博、炒股和个人挥霍,利用出纳员身份大肆贪污、挪用单位公款逾千万元, 9月18日上午,备受社会关注的被告人李超贪污、挪用公款案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来自全市10余家企事业单位的400多名职工参加了旁听。
被告人李超系安庆某单位出纳员。自2009年6月至2012年3月间,被告人李超利用其担任某单位财务科出纳员的职务之便,以单位急用现金名义从单位业务部门私借现金,之后采用与业务部门结算后销毁其个人借条,以及将业务部门结算的现金解款单抵作其自己保管的库存现金,并采取将结算的票据不入账、篡改票据少入账等手段侵吞公款680余万元;采取私开现金支票和利用为单位提取备用现金时直接从银行提取现金不入账、少入账等手段挪用公款320余万元。李超还在2012年2月至4月期间,先后30余次以盈利为目的组织多人进行赌博活动并抽头渔利50余万元。
被告人李超贪污、挪用公款总计金额达1000万余元,案发后检察机关追回35000元,余款均无法追回。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超的行为分别构成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和赌博罪,应数罪并罚,公诉机关同时认定被告人主动投案,并在被羁押期间向检察机关提供他人涉嫌犯罪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
法庭上,被告人李超对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该案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