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俩为了赚钱,利用网络销售香烟,涉案金额高达120余万元。10月21日,记者在检察机关获悉,犯罪嫌疑人何某、程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太湖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2012年8月,何某在北京首都机场免税店务工期间,发现在首都机场免税店的商品比市面上便宜。于是何某通过首都机场出境导游,购买万宝路等国外品牌卷烟运回住处,并在淘宝网上注册名为“佳佳机场代购”的网店和支付宝帐号,通过网站聊天平台和QQ联系客户。联系到客户后,何某与妻子程某根据客户需要的卷烟品种和数量进行包装,通过快递公司发送给买家。
为防止网店被查封,2012年12月,犯罪嫌疑人何某利用妻子的身份证在淘宝网上开设网店,采用打火机、女性化妆品等商品图片作掩饰,通过上述手段销售香烟。经查,犯罪嫌疑人何某和程某利用上述网店先后无证交易2933笔,非法销售金额达120余万元。
作者:周国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