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从10月下旬开始至2014年6月底,全市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检查范围是具有涉企收费行为的政府部门(含下属单位)及行业2012年以来的收费行为(具有连续性的重大、典型乱收费行为追溯至上一年度)。
涉企收费重点查处各种乱收费行为,具体包括国家明令取消及免征但继续收费的,擅自设立收费项目、自定收费标准收费的,分解收费项目收费、重复收费、扩大范围收费、延长收费时限收费的,擅自将已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继续收取或通过第三方变相强制收取的,商业银行在贷款过程中强制收费、以捆绑等方式变相强制收费等10种乱收费行为。
此次涉企收费专项检查由市、县两级价格主管部门按属地原则负责组织实施。市物价局将对市建设(房产、规划)、交通(港口、海事)、环保、工商、质监、国土、城管、招标采购、消防、气象、地震、商业银行等部门和行业的各项涉企收费减免政策落实情况开展检查。
作者:沈永亮 黄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