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潘先生向本报咨询:“我和妻子今年结的婚,婚后买了一套房子,房产证上写的是我一个人的名字,现在我妻子要求把她的名字也写上,不知道是否可行?”
带着问题,记者咨询了市房地产管理局,据房地产产权产籍监理处的尹科长介绍,夫妻婚后买的房子应属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房产证上虽然只写了丈夫的名字,但是房屋产权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尹科长表示:“如果想在房产证上加上潘先生妻子的名字,只需要夫妻双方带上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原件到房管局申请,填写《财产约定申请书》,若资料齐全、符合规定,我处将在10个工作日之内办结。”由于办理共有人产权证之后,将换发两个新证,所以潘先生夫妇需要支付一定的登记费,除此之外不另收费。
作者:项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