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发布信息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频道 > 本地快讯 >

“大买家”竟是盗窃诈骗犯

找一个旅店住下,以购烟酒送货上门为由实施盗窃诈骗,这个只有小学文化的农民,如此伎俩竟能在多个城市屡屡得手。12月13日,安庆市迎江区法院依法审结了这起盗窃诈骗案,一审判处被告人周某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4万元。
 
  被告人周某某今年43岁,住在安徽铜陵农村。今年5月份的一天,周某某来到安庆,在汽车站旁边找了一家小旅店住下。次日,周某某来到车站旁边的一家烟酒店,叫店家送6条硬盒中华香烟和一箱啤酒到其居住的房间。一笔如此不错的买卖,店家当然乐不可支,遂将6条烟先送到了周某房间;周某某表示,要等啤酒送来后一起付款,店钱不知有诈遂回去搬运啤酒,周某某趁机拿着6条香烟急忙逃走。随后,周某某以每条香烟380元的价格卖给一烟酒礼品回收店。
 
  经查,从2011年8月至2013年9月间,周某某曾先后窜至庐江、池州、安庆、巢湖、铜陵等多个城市,向超市、烟酒店老板谎称其儿子考大学、父亲办寿宴等办喜事需购买烟酒,要求被害人送货上门等类似手法,盗走被害人烟酒等物品,共作案17起,价值29140元;周某某还虚构自己种植药材的事实,要求被害人高某某合伙,骗取高某某现金1万元。
 
  迎江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另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分别构成盗窃罪和诈骗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
作者:祁隽 迎丰 周国庆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