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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12月30日,记者从市教育局了解到,我市已出台《中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实施细则》。今后,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职业道德将被量化考核,教师如有进行有偿家教、组织学生订购教辅资料等行为,其师德考核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师德不合格者两年内不得晋升
 
  据悉,考核每年进行一次,由各学校负责组织实施,各校成立考核领导小组,通过教师自评、教师互评、学生评议和领导小组评议四项评议程序分别得出结果,再按照相应的权重计算出该教师一年来的职业道德综合“得分”情况。根据得分情况具体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职业道德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其年度综合考核相应为“不合格”,且在两年内不得晋升高一级职称、不得评优评先,职业道德考核结果将记入教师个人档案。
 
  师德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记者从实施细则中看到,细则中详细说明了对教师师德进行评价的具体13种情形,教师违反其中一条,其师德考核直接认定为不合格。包括在工作岗位遇到涉及学生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未及时采取措施,保护学生人身安全的;因擅自离岗离职或工作失职造成学生安全事故的;在招生、考试、评估考核、职称评审、教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组织或者参与对学生的有偿补习活动,或者利用节假日和课余时间组织学生集体补课的;组织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行为。
 
  教师宣誓入职、签订师德承诺书
 
  实施细则中还明确提出要建立和完善教师入职宣誓和师德承诺制度,对新录用的教师,由教育局组织进行集体宣誓,在职教职工由学校组织签订师德承诺书。各学校要建立教师师德档案,将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登记表装入教师档案中,作为教师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作者: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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