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犯罪嫌疑人在安庆火车站附近搭乘一辆出租车行至大观区沿江西路宜城水岸小区时,突然持水果刀威胁司机陈某,实施抢劫,司机陈某逃脱后报警。1月1日,记者从大观公安分局了解到,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2013年12月27日晚23时30分许,犯罪嫌疑人李某和焦某在安庆火车站附近搭乘受害人陈某驾驶的出租车行至沿江西路宜城水岸小区时,李某突然持水果刀威胁司机陈某,欲抢劫财物,司机陈某逃脱后报警。
接到110指令后,辖区玉琳路派出所两名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并在沿江西路宜城水岸小区附近发现嫌疑人。在抓获过程中,嫌疑人持刀反抗,用石头砸民警。在被嫌疑人石头砸伤的情况下,两名民警仍然上前将两嫌疑人牢牢抓住,后在特警协助下,两嫌疑人被控制,并移交大观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处理。
经民警审查: 2013年12月27日21时至23时30分许,犯罪嫌疑人李某和焦某连续持刀抢劫出租车2起,共抢劫出租车驾驶员现金140元,另一起作案地点在宜秀区振风大道振风苑小区附近。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和焦某两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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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坐出租车“四类乘客”需提防:一是两名以上男性青壮年同时租车,行车途中一言不发或窃窃私语或答非所问、神情不专注、半路又有同伴上车或以“解手”等理由要求中途停车的人员;二是不告知行车目的地,而是以“左转”“右转”等手势或语言告知司机的乘客,或者要求出城但对目的地表述不清的人;三是要求司机去邻近县市,但从表面看经济状况较差的年轻人;四是以不符合实际的高价相引诱,装作大款包车的人,以及主动递饮料、茶水、香毛巾给司机“热情过度”的乘客。
作者:汪丽娟 金根龙 卢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