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团伙经过周密布局,由霍某冒充武警,黄某冒充经销商,刘某冒充厂家工作人员,三人以购买防火油漆为由,随意拨打他人手机号码,诱骗受害人上钩,涉嫌诈骗数额达4万元。1月1日,怀宁县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犯罪,依法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批准逮捕。
2013年6月,犯罪嫌疑人刘某、霍某和黄某三人驱车来到阜阳市临泉县城附近一个河边时,发现该地偏僻无人,于是按照事先准备好的方式,由霍某冒充怀宁县武警中队人员,以要购买45桶防火漆为由四处拨打电话;大约拨打了十来个电话后,终于有一受害人吴某上当受骗。在取得受害人吴某信任后,霍某叫吴某与经销商黄某联系,并将黄某电话号码告诉了吴某,随后吴某拨通了黄某的电话号码。黄某声称自己早就不干防火油漆经销商工作了,但他知道生产厂家联系方式,于是将厂家号码告诉了吴某。不一会儿,吴某又拨通了所谓“生产厂商”刘某的手机号码。接到电话后,刘某说厂里现在的确有货,并声称吴某是“老客户”黄某介绍来的,按照代理商价格每桶875元发货,45桶总计39375元,厂方负责运货上门,但必须先行付款。受害人吴某信以为真,于是将货款通过银行汇到犯罪嫌疑人事先准备好的账户里。随后,三人将该钱款取走后逃之夭夭。2013年9月,犯罪嫌疑人霍某、黄某已被批准逮捕。
经查,犯罪嫌疑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冒充武警打电话虚构采购防火材料的事实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涉嫌诈骗罪,依法批准逮捕。
作者:周小友 周国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