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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掉包银行卡骗钱被刑拘

邹某、石某二人冒充供电部门工作人员,多次以低价销售变压器为由,采取掉包方式拿走他人银行卡骗取财物,涉案价值达20万元。1月2日,枞阳县公安局将这两名正在太湖县实施诈骗作案的犯罪嫌疑人邹某、石某当场抓获。
 
  2013年12月25日, 枞阳县公安局接到山东枣庄市市民宋某报警,称自己在2013年12月23日与一名自称是枞阳县供电部门职工的“陈”姓男子联系,“陈某”称手上有三台变压器急需处理。因价格便宜,宋某决定购买,于2013年12月25日到枞阳商议具体购买事宜。
 
  见面后,“陈”姓男子让宋某在银行内开一账户,后以确认宋某的购买诚意为由让宋某往自己账户上打入五万元现金,等宋某发觉不对劲时,“陈”某已不见踪影,银行卡内5万元钱也不翼而飞。
 
  接报警后,枞阳县公安局城区责任区刑警队立即展开侦查,民警认为“陈”某有前科的可能性较大,结合被害人反映“陈某”的口音和枞阳本地人口音不同。民警遂利用协同办案系统将安庆市范围内有诈骗前科的人员相片调出让被害人辨认。
 
  经辨认,被害人宋某准确辨认出安庆籍犯罪嫌疑人邹某。民警经过进一步摸排,发现了邹某的诈骗作案同伙石某。2014年1月2日夜,枞阳县公安局民警将两名正在太湖县实施诈骗作案的犯罪嫌疑人邹某、石某当场抓获。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邹某、石某二人对冒充供电部门工作人员,以低价销售变压器为由,采取掉包方式拿走他人银行卡骗取财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民警经审查深挖,破获该类案件五起,涉案价值约20余万元。目前,上述二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作者:方娴 刘胜兵 卢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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