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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对医保机构实行“两定点”监管

2014-1-20 20:18:31 安庆热线 来源:安庆热线 浏览次 【 】【打印】【关闭

        市人社、药监、物价三部门决定,就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工作实行“两定点”监管。
        三方商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人社、药监、物价按照各自职能进一步明确联系科室和联系人,每季度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各部门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情况。建立信息资源共享制度,3部门每年各自对定点单位进行资格审核或年审时需征求其他两个部门的审核意见,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违规行为进行正式处罚后,应及时将处罚结果告知其他两个部门。建立联合检查制度,人社、药监、物价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每年对全市“两定点”单位超范围经营和违规经营等现象进行两次专项查处。同时,药监和物价部门将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列入日常监管的重点对象。 
作者:徐侃 张凡

[责任编辑: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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