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发布信息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频道 > 本地快讯 >

刑满释放不悔改 开设赌场再进宫

两男子曾因犯罪先后服刑,释放后仍不思悔改,开设赌场赢取暴利,此案经太湖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10日,法院以开设赌场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被并处罚金四万元,判处被告人占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被告人张某曾因犯妨害公务罪服刑六个月,占某曾因犯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和寻衅滋事罪先后两次服刑三年六个月,释放后,两被告不思悔改,相互勾结、铤而走险开设赌场,获取暴利。据查,在2013年7月下旬至8月底,张某、占某在太湖县城西乡、晋熙镇等地租用民房,多次组织院某、何某、曹某、杨某、余某、余某某、叶某等人(均另案处理),利用麻将牌“推筒子”赌博,每局至少下注一百元,上不封顶。两人明确分工,由张某负责分配抽头红利,并向参赌人员放“炮子”(即高利贷);占某主要负责物色赌博场地,联系参赌人员及采办赌场所需香烟、矿泉水等物品。仅仅一个月时间,张某、占某累计抽头赢利约六万元。鉴于两被告人自动投案,主动退交违法所得,法院遂从轻作出上述判决。
作者:昌华 周国庆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