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安庆市岳西县人民法院依法对王某信用卡诈骗罪进行宣判,依法判处王某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
王某系安徽省安庆市岳西县来榜镇人。2012年在某工地上捡到一黑色钱包,里面有两张信用卡和一张居民身份证, 王某心存侥幸,于2013年1月份拿着信用卡在银行ATM取款机上尝试取款,最终成功猜测出密码,并分三次取走5000多元现金。2013年,贪婪的王某再次尝试取款,却发现该卡已被冻结,王某便用被害人的身份证到银行试图解冻,不料被银行工作人员识破,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
安庆广播电视台记者余涛、通讯员王球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