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经营业主因阻碍城管执法,受到行政处罚。
3月23日上午,市城管一大队执法人员在纺织南路巡查时,发现一经营业主出店占道经营,执法人员当即下车管理,告知店主行为违规,并现场督促店主将出店经营物品搬回店内。不料执法人员的正常管理却招致店主的无理辱骂,城管执法人员一边耐心的说服教育,一边打开执法记录仪进行现场取证,该店主因害怕其言行被城管执法人员拍摄取证,便上前抢夺执法记录仪,拉扯过程中导致执法记录仪摔坏。执法人员随即向市公安局公共管理警察支队报警,支队民警到现场后将双方带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经过支队民警的法律教育,该店主最终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主动向城管执法人员赔礼道歉,并表示承担执法记录仪的维修费用。
鉴于该店主的行为已经涉嫌“阻碍执行职务”, 市公安局公共管理警察支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依法对其做出行政处罚。
作者:潘贵鸿 徐迎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