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市继续实施33项民生工程。在去年实施的民生工程基础上,新增4项民生工程,提高7项民生工程标准,调整8项民生工程内容,退出2项民生工程,继续实施17项民生工程。
新增4项民生工程包括,就业促进工程、山区库区农村住房保险试点、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小型农田水利设施改造提升工程。
提高7项民生工程标准。农村五保供养补助标准、贫困残疾人生活救助标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均补差水平分别提高10%。两年内将全市集中供养标准提高至月人均300元。农村敬老院建设补助标准由每床8400元增加到11000元。新农合财政补助标准每人每年提高到320元。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每人每年提高到320元。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标准。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分别提高到城镇每人每月270元、340元,农村每人每月190元、210元。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补助标准由每村每年10000元提高到12000元。
调整8项民生工程内容。将原有就业技能培训整合纳入就业促进工程实施。将原有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分为农村五保供养及敬老院建设、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2个项目,加大支持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力度。将廉租住房并轨纳入公共租赁住房,增加棚户区改造内容,原有廉租住房和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调整为保障性安居工程。将原有贫困残疾人生活救助、贫困残疾人康复工程整合为贫困残疾人救助与康复项目。将原有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整合纳入小型农田水利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实施。调整重大传染病医疗救治内容。调整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政策。将原有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项目更名为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提升工程。调整乡镇公办幼儿园政策,在原有改建基础上,增加新建内容。
退出2项民生工程。新型农民培训、农村沼气建设工程2个项目已步入常态化管理,经费有保障,转入部门正常工作,2014年起退出民生工程。
此外,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性农业保险、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农村公路危桥加固改造、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城乡医疗救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县级公立医院药品零差率补助、义务教育经费保障、高校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困难学生资助、公共文化场馆开放、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美好乡村公共服务体系奖补、农村清洁工程、广播电视村村通、公共文化服务信息化建设等17项民生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