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记者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为贯彻国家总局“五整治”要求,近日,我市对全市7家助听器经营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经过全面的检查,1家企业被立案查处,4家企业责令整改。
据了解,助听器属于验配性质的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设置检查室(区)、听力测试室、产品陈列柜和相应的经营场所,人员应具有国家认可的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同时具有国家认可的专职验配技术人员。
此次专项检查主要核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和供货企业资质(《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产品合格证》或出厂检验合格报单);核查产品来源是否合法,重点查发票、随货同行单、“四合一”台帐;核查验配人员资质、验配条件、设施设备;核查销售记录、售后服务、质量跟踪、不良事件、档案管理等。
检查中发现1家企业非法经营,已立案查处,对4家企业产品购进验收记录不全、票据管理不规范,个别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兼职虚挂等行为,现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对问题企业将跟踪督查,对整改不力的列入年度失信企业或黑名单。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读者:购买助听器,一定要索取正规票据,列明产品品名、规格型号、编号、价格等,并认真查看助听器内外包装、注册证、合格证等,以确认购买产品与票据一致,确保产品质量可追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