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桐城市检察院批准逮捕了涉嫌盗窃罪的三犯罪嫌疑人胡某、刘某和叶某。
三犯罪嫌疑人自2013年结识以来便在桐城市境内疯狂盗窃,作案达二十余起。三犯罪嫌疑人趁受害人家里无人时,采取撬锁、翻墙入室等各种方式进入受害人家里,对屋内值钱的东西均不放过。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三犯罪嫌疑人在一次作案时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桐城市检察院经审查认为,三犯罪嫌疑人均被判处过刑罚,刚出狱又再次犯罪,人身危险性极大;且入室盗窃,作案次数多,在桐城市内影响十分恶劣,社会危险性十分大,有逮捕必要,遂决定批准逮捕三犯罪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