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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区2014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意见》出台

 ●取消特长生,引导学生发展自己的个性、特色
●民办学校不采取考试选拔学生,一律采取自愿、按计划招生
●部分爷孙户可依据爷爷奶奶房产入学
●遏制优质学校学区房炒作
●利用离婚择校行不通
●小学生入学年龄可适当放宽
●不设任何形式的重点班

  5月4日,市教育局正式出台《安庆市区2014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意见》。今年中小学招生政策有诸多变化,取消特长生,民办学校不采取考试选拔学生,部分爷孙户可依据爷爷奶奶房产入学,遏制优质学校学区房炒作,利用离婚择校行不通。

  今年取消特长生,改变趋利性倾向,鼓励学校自主培养。少数家长冲着能进入好学校去有意打造孩子的某方面特长,从而加重孩子的负担,也违背了教育规律,不利于孩子的成长。我市2013年取消了小学入学特长生招生,招收初中入学特长生的学校减少为四中、十四中、十六中3所中学,今年开始,这3所初中也不再招收特长生,鼓励学校办出特色,引导学生发展自己的个性、特色。

  民办学校不再采取考试选拔学生。市区民办学校今年招生一律采取自愿、按计划招生,没有学区限制,每生限报一所民办学校,报名时间为6月27日。报名数没达到招生计划的全部录取,超过招生计划的,6月28日上午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录取,每名学生只能报一所民办学校,在统一进行录取。

  部分爷孙户可依据爷爷奶奶(包括外公外婆)房产入学。考虑到实际情况,如果孩子是在爷爷奶奶房子出生的,且孩子户口、父母户口和爷爷奶奶户口都在一起,孩子的父母又确实无房的,满足这三个条件,今年将优先按照爷爷奶奶的房产安排到所在的学区校。

  遏制优质学校学区房炒作。公办学校今年继续实行“零择校”政策,但为抑制学区房价格增长过快,我市从今年开始对倒卖学区房进行择校进行限制。自2014年秋季学期小学、初中起始年级起,用于学区生源资格认定的住房,在小学6年或初中3年内,不再作为该户家庭以外的儿童、少年(双胞胎、政策性二胎除外)入学资格认定的条件。对申请学区学校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地产权证的发证时间须在当年的6月30日前。

  利用离婚“择校”行不通。少数家长为了能让孩子进名校,不惜“闪电离婚”,一方放弃婚后房产,带着孩子迁回住在优质学校学区房的爷爷奶奶家。今年政策规定,若是诉讼离婚的,按小孩法定监护人的住房所在地确定学区;若是协议离婚的,按其父母原共同住房所在地确定学区。

  小学生入学年龄可适当放宽,但不提倡孩子过早入学。小学生入学年龄一般在当年8月31日前满6周岁,但考虑到一些家长迫切希望孩子提前上学,因此在学校学位有空余的前提下,可以按出生月份的顺序适当放宽入学年龄,但各校不得接收12月31日后出生的学生。同时,教育界人士提醒家长,提前入学会对孩子心理产生较大影响,因此不提倡孩子过早入学。

  入学后实行均衡分班,不设任何形式的重点班。在义务教育阶段,各校都要实行均衡分班,严禁举办实验班等特殊班级,严禁分重点班、快慢班。在班额方面,小学一年级班额不超过46人,初中一年级班额不超过50人。

  学区划分保持相对稳定,不作大调整。学区划分的依据有三条:一是学校的办学规模,二是周边的生源数量,三是以大的路街作为界限。今年学校的学区范围将保持相对稳定。小学学区划分将在5月31日前公布,初中学区划分将在6月30日前后公布。7月3日、4日公办初中招生报名,7月5日、6日小学招生报名。7月14日至16日小学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8月4日至7日发放初中新生入学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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