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县检察院获评“全省民事执行监督示范单位”
日前,安徽省检察院发出通报,授予枞阳县检察院 “全省民事执行监督示范单位”称号,全省仅两家检察院获此殊荣。
新民诉法实施以来,为提升民事执行监督工作的社会认知度,县检察院着力加强宣传工作,专门修订了《民事行政检察便民手册》,将新《民诉法》的执行监督条文与具体案例结合起来,通过开展送法“进乡村、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及时发放给基层、群众,广泛宣传民事执行监督工作。
为促进民事执行监督工作规范有序开展,该院与法院多次召开联席会议,广泛交流意见,在对达成多项共识的基础上,共同签署了《关于执行活动检察监督工作实施意见》,确保了民事执行监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开展,收到了较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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