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发布信息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频道 > 本地快讯 >

一对夫妻第三次离婚 诉求被驳回

  一对夫妻结婚离婚,前后共进行了三次,当这对夫妻第三次就离婚事宜诉至法院时,19日,迎江区法院判决驳回了原告的离婚诉求。

  原告雪姨与被告李泽于2004年经他人介绍相识并登记结婚,婚后于2007年1月生育一女。后因琐事产生矛盾,双方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2009年11月,原、被告重新登记结婚。2011年6月,原、被告再次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2011年8月,原、被告又一次登记结婚。2013年9月,因被告无钱缴纳房租,原告带女儿和父母一起居住,双方分居至今。

  2013年12月,原告向法院起诉要求与被告离婚。原告在诉状中称,在共同生活期间被告染上吸毒,给孩子身心健康造成极大的影响。庭审中,被告认可曾有吸毒史,但表示已经戒毒,坚持不同意与原告离婚。

  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系自主婚姻,婚前具有一定的感情基础,婚后也多次离婚、复婚,足以证明原、被告已建立了一定的夫妻感情。现原告虽向本院起诉要求与被告离婚,但未递交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被告在庭审中也表示已经戒毒、坚持不同意与原告离婚。因此,为了维护婚姻家庭的相对稳定及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应给予双方一次机会以改善夫妻关系,5月19日,迎江区法院对原告要求与被告离婚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文中当事人姓名为化名)
作者:迎丰 记者周国庆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