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电信行业经国务院批准将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市国税统计,全市共有35户企业确认为试点纳税人,将使全市工商企业获益5700万元。
2013年度我市电信行业纳税人在地税部门共申报营业收入241126.49万元。在营业税税制下,我市电信业2013年缴纳营业税7233.79万元,其中市区纳税人入库营业税约为2206万元。
电信业营改增后,将实行差异化税率,基础电信服务将按照11%税率缴纳增值税;增值电信服务按照6%税率缴纳增值税。经初步预测,电信业实施营改增后,我市工商业其他一般纳税人年进项抵扣税额至少增加5700万元。
营改增是一种结构性减税的举措,这次电信业营改增的意义在于打通了二、三产业税收抵扣环节,促进了现代服务业尤其是为制造业服务的生产性服务业的快速发展,有利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