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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姓埋名两度犯罪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九零后的詹某,短短两年多的时间里,他以隐姓埋名的伎俩两度实施重大犯罪。6月6日,迎江区人民检察院以詹某涉嫌抢劫罪、合同诈骗罪一案依法提起公诉。

  詹某,合肥人。2011年12月份化名曹亮,连同其他三名同犯,通过租房设立无照公司的形式,以替客户制作烫钻为名,共骗取七位客户价值五十多万元货物。

  随后,詹某逃到芜湖再次化名王永凯,先后从事服务员、水果零售等工作,甚至连女友袁某也不知道其真实身份。

  2014年1月份,詹某因将售卖水果的三轮车借予赵某时,三轮车被盗,随后与赵某商量实施抢劫缓解手头紧张的状况。2014年1月8日,詹某伙同赵某来到安庆,白天在宾馆睡觉,晚上出来伺机作案。1月10日晚上,二人持械蒙面抢劫了一对情侣两部手机、现金及多张银行卡,在逼问出被害人银行卡密码后,就近在ATM机上取走了被害人银行卡上所有余额。坐地分赃以后,詹某、赵某分别回到了合肥、芜湖。

  2014年1月19日,在赵某的指认下,公安机关在合肥市一出租房内一举抓获了犯罪嫌疑人詹某。承办检察官认为:犯罪嫌疑人詹某的行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抢劫罪、合同诈骗罪且系共同犯罪数罪并罚追究其刑事责任。
作者:高巧燕 丁莹莹 周国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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