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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山县出台制度保护见义勇为

  日前,潜山县出台见义勇为奖励抚恤暂行办法,从制度层面保护和弘扬见义勇为行为。

  潜山县政府制定出台《潜山县见义勇为奖励抚恤暂行办法》,从制度层面规范见义勇为行为确认、奖励和抚恤,对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合法权益保护。

  据悉,见义勇为人员不仅可以获得荣誉称号,还可享受相关待遇。见义勇为死亡人员,凡符合烈士评定条件的,依法评定为烈士,其家属依照《烈士褒扬条例》享受相关待遇。见义勇为死亡人员不符合烈士评定条件,属于因公牺牲情形的,依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有关规定予以抚恤。见义勇为死亡人员属于视同工伤情形的,享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以及相当于本人40个月工资的遗属特别补助金。对不属于上述见义勇为死亡人员情形的,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40个月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发放一次性补助金。
作者:通讯员 王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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