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家住岳西县响肠镇独山村的王某某接到一个让他意想不到的电话:“你好,我是岳西法院执行局法官,你与王某欠款纠纷一案的执行款已经到达法院执行账户,请你下周一来法院领取……”
2002年7月,王某某因王某欠其两千余元,向岳西法院申请支付令,并于次年12月申请强制执行,但由于王某外出务工具体地址不详,无法取得联系,也未查出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始终没有进展。承办法官将该案登记在旧案登记簿上,每隔一段时间便排查一遍。前不久,在一次被执行人存款集中查询中,发现王某在县城某银行账户上有余额可供执行,承办法官立即对该笔款项予以扣划。6月23日,拿到这笔欠款后,王某某十分激动。
作者:吴凡 记者 周国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