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公路旁的佘某万万没想到,自己家好好的房子居然会遭遇“车祸”!7日,桐城法院范岗法庭受理并成功调结了这起特殊的交通事故案。
事故发生在2013年11月份。司机邹某在驾驶重型货车时,由于操作不当致使车辆驶出公路,一头扎进佘某家中,造成房屋、附属设施、家庭用品不同程度损坏,万幸的是未造成人员伤亡。事后,交警部门认定邹某负事故全部责任。佘某遂诉至法院,要求司机邹某、车辆挂靠的安庆某运输公司以及保险公司共同赔偿各项经济损失66002元。承办法官收到案件后,前往佘某家中查看现场,并委托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确认佘某房屋及其他损失为5万余元。开庭前,承办法官耐心调解,原、被告达成一致协议,由保险公司赔偿佘某53000元,运输公司赔偿7054元。
这起案件虽然由保险公司承担了大部分的赔偿责任,邹某并未遭受过多的经济损失。但承办法官告诫邹某要从事故中吸取教训,也借此提醒驾驶员,切忌疲劳驾驶,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作者:岱宗 严娅 记者 周国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