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市城管执法局对一开发商在北部新城开发建设商品房过程中,因预购房业主嫌单元出入口门厅小就擅自扩大的违法建设行为给予行政处罚。
市城管执法局在规划证后管理中,会同规划部门对北部新城一个名叫“新城名都”的新建成小区进行竣工阶段验收时发现,小区一期建成的六栋小高层的单元出入口门厅都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规定不符。开发商辩解道,由于预购房客户在看房时认为单元口门厅太小不方便出入也不气派,所以没有经过规划部门批准,就将门厅的外墙擅自向外移2米来扩大门厅。开发商还觉得自己多花了钱还没有收益,殊不知私自改变规划是违法建设行为,且增加了建筑面积也增大了小区容积率。经征询,规划部门要求增加的面积在小区二期建设中予以扣除保证小区整体容积率不变,扩大的门厅无偿提供给业主使用,不得计入建筑面积,这样让开发商不仅真正无利可图,还有建设成本损失。对其违法建设行为,城管执法局依法给予警告,处违法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的罚款的行政处罚。
作者:陈家苗 付玉 实习生 陈志